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标签标注有“增产胺”的肥料属于农药管理范畴的意见
你厅《关于恳请明确在标签标注有“增产胺”的肥料是否属于农药的函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。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,农药是指用于预防、控制危害农业、林业的病、虫、草、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、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、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。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,农药包括用于调节植物、昆虫生长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。“增产胺”化学名称为2-(3,4-二氯苯氧基)三乙胺(缩写为DCPTA),能提高植物的光合效率,增强植物抗病能力,可用作植物生长调节剂。你厅来函中反映的商品名为“增产胺(DCPTA)”的产品,标签标有“融入增产胺(DCPTA)”“调节生长、增产抗逆”等字样,属于农药管理范畴,应依法按照农药进行管理。
据了解,增产胺是一种新型的生物调节剂,它是一种对植物生长发育有多种优异性能的活性物质,能使植物的光合效率大大提高,化学名称叫做2—(3.4—二氯苯氧基)三乙胺,缩写为DCPTA。 增产胺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化肥利用率,还在抗病虫害、抗贫瘠、抗旱、抗冻等方面表现出突出的效果DCPTA能与多种元素复配,制成叶面肥,冲施肥、基肥;还可以和杀菌剂、杀虫剂、除草剂复配使用,增强植物的抗病能力,提高药效。增产胺以它独特的多功能作用,在农业上得到广泛应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