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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 center一、植保无人机对农药的要求与选择
1.1 对农药高效性的要求
传统的农药喷洒方式包括人工背负式喷雾及机械喷雾,通常用水量为15~30 L/667 m2,无人机的用水量为500~1,000 mL/667 m2,大约是传统施药用水量的1/30。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量过大时,会对靶标作物会产生不良的影响,需要使用低剂量的高效农药进行施药。
农药生产商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,结果表明,比起传统的农药施用方式,使用植保无人机可以大幅度减少农药使用量,同时防治的效果也有所增强,因此其为农业生产带来了更好的支撑。采用植保无人机喷施的方式后,氟啶虫胺腈农药的使用量相比传统方式减少了至少6.7 g/667 m2,吡虫啉的使用量为2~4 g/667m2,噻虫嗪的使用量仅为4~6 g/667m2。通过对农药制剂的改善,能够有效减少单位面积使用量,提升农药使用效率。另外,这些农药制剂的生产也给植保无人机提供了相应的保证,使适配性有所增强,具有更好的使用效果。
1.2 对农药毒性的要求
农药自身的毒性会影响环境及人畜安全,判断指标分为急性毒性、亚慢性毒性、慢性毒性及残留毒性4类。急性毒性是判断农药毒性强弱的重要标志,通常采用致死中量表示(LD50),指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供试生物半数死亡的药剂用量。我国的农药毒性包括5个标准,分别为剧毒(1~50 mg/kg)、高毒(51~100 mg/kg)、中等毒(101~500 mg/kg)、低毒(501~5,000 mg/kg)和微毒(5,000 mg/kg以上)。
我国的农药相关管理规定中指出了农药使用者不应使用禁用农药,剧毒及高毒农药不能使用在蔬菜、水果及茶叶、菌类、中药药材的生产中,同时不能用于水生植物的虫害防治中。植保无人机的使用具有3个特点,分别为雾滴小、飞行高度适中、对农药毒性要求高。因此,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时,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选择,不应使用不符合毒性要求的农药。
1.3 对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要求
农药的安全间隔期指的是后一次施药到收获的时间,一般是在喷施农药之后直到降低到大允许残留量所需要的时间。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,不同的农药其物理与化学性质存在差异,安全间隔期也存在不同,且同一种农药由于剂型不同,安全间隔期也存在差异。植保无人机喷洒的农药,其浓度是常规喷洒的30倍以上,残留要求较高。因此,在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喷洒的过程中,安全间隔期应相应延长,而高残留及分解性较差的农药不适合用于植保无人机中。
二、植保无人机对农药剂型的选择
农药原药不直接使用,需要添加溶剂、载体和各种助剂等,经过加工成制剂。当前我国的农药剂型包括乳油、粉剂、可湿性粉剂、水剂、悬浮剂、可溶粉剂、烟剂、水分散粒剂等。由于传统制剂用水量较大,进行稀释之后仍存在一些较大颗粒等现象,易造成堵塞喷头的情况,因此传统剂型不适合于植保无人机作业。发达国家植保无人机技术较为 ,如飞防专用剂型——超低容量液剂等,这种剂型相比其他的剂型有着更多的优势,包括雾滴细、药液覆盖率高及渗透性强。同时,该剂型的浓度较高,比起常规的喷雾高出数百倍,喷雾量较低,用水量为60~330 mL/667 m2,能够节省水量。这类剂型不容易挥发,药效更好,将高沸点溶剂作为载体,相比常规的喷雾耐冲刷性更好。在其他国家,应用这种剂型的农药数量较多,其中有乳油、悬浮剂及水分散粒剂。为了加强农药喷施的效率,可采用这类剂型的农药,保证农药使用能够产生良好效果,同时能够避免产生浪费的问题,使利用率提高。
三、农药配制要求
3.1 农药的称量
植保无人机使用的农药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,固态农药包括可湿性粉剂和水分散粒剂等,可使用天平量取,用量较少时,可使用等分法分取。液体农药,如乳油、水剂、悬浮剂等,可使用带有刻度的量具进行称量,当用量较少时,可使用注射器进行抽取。在称取的过程中,应尽量避免使用瓶盖,由于瓶盖称量不准确,还会使农药洒出,影响使用的精确性,甚至造成中毒的问题,危害人体的健康及安全。
3.2 农药的稀释
在稀释过程中,利用二次稀释法,可先用较小的容器,将少量水倒入其中,将称取的农药制剂缓慢地加入水中进行搅拌,使其稀释成为母液,之后再加入配药罐中,完成搅拌。这种方法在应用中需要根据要求进行操作,避免产生误差。使用二次稀释法能够使农药更容易分散,保证了用药的精准性,减少了药害问题,加强了对病虫害防治的效果。在稀释的过程中,无人机的要求更高,需要控制水的性质,首先应保证水温在20~25℃范围内,温度高会使农药变性,同时应避免温度过低。在稀释中不能使用河水等进行操作,因其杂质含量较多,容易在配制中产生堵塞喷头的情况,还会影响药液的悬浮性,造成沉淀的问题。同时,深井水也不能直接使用,其中包含了大量的钙、镁离子,对农药产生了不良的影响。在使用前,应将其静置6~12 h,提升水温,使矿物质得到沉淀。在喷雾前,应取上清液进行配制。污水不能用于配制农药,其中包含的物质较复杂,可能会与农药自身产生反应,影响终的药效。通过对稀释过程的有效控制,可避免对农药的使用效果造成影响。
3.3 农药的混配
在作物种植中,会产生一个时期多种病虫害同时发生的问题,使用无人机进行喷施能够解决各类问题。混配农药是一种常见的方式,在混配过程中根据相应原理及原则进行操作,可保证终的效果。混配是植保技术中要求较高的一种方式,需要根据不同的农药进行分析,明确配药的必要性。例如,多菌灵与甲基硫菌灵、嘧菌酯与吡唑醚菌酯等进行混配具有交互抗性,难以达到有效的作用,还会使抗药性增强,因此不能进行混配。使用不同种类的农药进行混配,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,还能够提升作用的效率,使农药使用更加便捷,加强了防治的终效果。所以,实际工作中应结合农药的性质及混配的要求进行操作,避免造成浪费。
现场混配中需要按照相应原则进行操作:一是农药混配不超过3种,成分较多,不容易判断各类农药之间的反应,还会造成不良的情况。二是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不能混配,两者产生反应会对药效产生影响。三是微生物农药与具有抑制作用的杀菌剂不能混配,由于其自身具有杀菌的作用,会使微生物被抑制。当微生物菌剂属于细菌类时,防治用的化学杀菌剂不能进行组合使用。四是同一类农药混配用量应适量减少,一些药剂在配制之后作用位点会增加,需要将用量减少。五是不同作用农药混配保持原量,当杀菌剂与杀虫剂混配在一起,由于缺少共性,配制时各有各自的用量。六是没有配制过的农药需要预 行小剂量试验,当混配之后没有产生结晶、分层及沉淀等问题时,可以进行混配使用。当产生了其中一种情况时,不应进行混配。七是混配之后的农药需要及时进行使用,不应长期放置。
在现场混配中,还应注意顺序问题,会影响药液的稳定性等指标。为了保证混配的效果,应按照相应要求进行,顺序为微肥、大量元素叶面肥、可湿性粉剂、水分散粒剂、悬浮剂、微乳剂、水剂、乳油。在混配时,应使用不同的容器进行稀释,之后分别加入药罐中,不应在同一容器中混配农药。
文章来源-农化市场十日讯